新华网呼和浩特6月16日专电(记者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工商部门15日召开的打击
经查,当事人于4月10日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一家水产品经销店共购进黑鱼101斤,货值1111元,期间售出12斤,违法所得6元,剩余89斤未售出,已变质处理。
调查人员通过对案情及所掌握的证据分析认定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维权科工作人员李永成说,"孔雀石绿"是一种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可致癌,属于国家禁用物。
另据了解,这批含有"孔雀石绿"的黑鱼来源于北京昌平区的水产市场,呼和浩特市工商部门已将涉案情况回传给北京工商局昌平区分局,希望从源头上进行调查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