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2月28日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小
通知指出,小餐饮是指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试点旨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为**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完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改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根据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选择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进行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群等各类小餐饮整顿规范和示范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地实际,重点选择获得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称号的地区或旅游景区等作为整规试点,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全面改善小餐饮食品安全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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