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北京,位于西单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大院一如继往地平静。
看似平静的背后,一场史上规模*大、规格*高、历时时间*长的为中小企业减负行动,已车马轰鸣。
据悉,此次减负行动从今年6月13日国务院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始,到年底结束,历时半年。如今,转眼间时间过半,距离12月份*后的大检查只有两个月时限。
当下,工信部相关的运行监测协调局、中小企业司等部门的官员,依然在各地奔波进行减负的督查指导工作。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但数据显示,中国的中小企业背负着沉重的负担。据初步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上千。
为负累不堪的中小企业减负已不是悬念,但悬念在于:这次真的能下狠手么?
高调减负
从6月13日开始,在工信部办公大楼内,又多了一个临时性“部门”--国务院成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跟以往相比,这里显得更加忙碌,常驻的10多个工作人员不时在三个办公室之间穿行。
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从成立的那一刻起,其组建规格之高、参与部门之众就吸引着各方的关注。
领导小组由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担任组长,监察部副部长、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工信部副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四位副部级官员担任副组长。另有中央纪委驻工信部纪检组组长郭炎炎、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等10位副部级官员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由于此次减负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与中央成立减负领导小组相对应,各地也相应成立了减负工作机构。工信部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些地方在过去已经成立了“减负办”的,这次减负工作可继续由“减负办”来组织实施。目前,全国各地成立的减负临时性机构与以往成立的“减负办”比例各占一半。
除了组建机构,为中小企业减负的时间表也已经确定。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透露,为保护中小企业权益,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方面将加大整治力度,从下半年开始,分三个阶段开展对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的专项治理活动;要求相关部门在8月底之前进行督查清理,9月-10月提出清理减负的政策性措施,12月份突出加大检查力度。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共有18个,按收费项目分有69个大类,子项目则有上千个。
如何清理如此众多的收费?一位工信部相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具体清理程序是,**是让各个省市以及各个系统相关部门按照财政部下发通知的要求,把目前所有的收费项目重新进行梳理,看哪些是属于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收费,哪些是不符合要求的不合理收费,“全部都要拎出来,之后就要逐级上报到工信部”.
其次,在工信部内形成一个班子专门进行核查。这个班子是由非常熟悉这方面工作的专家组成。此外,财政部也将参与进行核查。
据记者了解,在清理过程中,按照6月21日公布的《关于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运行〔2010〕291号要求,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质检总局要分别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在各省进行督查。
每个督察组由3-4人组成,组长由牵头单位局级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及中国企联维权工委有关专家组成。每组安排督查2-3个省,主要督查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中央关于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督查组还重点调查、了解当前企业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督查清理工作于7月下旬开始,计划8月底结束。但据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了解,目前督查工作并没有全部结束,仍在进行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清理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一直不曾间断过。
自从198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凡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种形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在需要减轻的企业之列。1997年,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国务院减负办”成立,其职能就是负责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
记者从工信部相关人士获悉,此次减负行动,着重减轻的是企业过重的非税负担,尤其是着重减轻中小企业的非税负担。
在我国,政策性规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政策性规费的收费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目前,如何界定“企业负担”,社会上存在很大差异,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按产生来源将“企业负担”分为:政策性负担(由立法或者政策的制定中形成,在执行过程体现的负担行为、行政性负担(因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形成,由企业担负的费用,比如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罚款等、社会性负担(如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的不规范服务行为,造成的企业负担三大类。
在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博客看来,公务机构太多和人员规模太大是导致行政公务事业化和收费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他表示,近年来,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些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和地方部门将本属于公务性质的机构设置成了事业性质,一些本是公务员的岗位设置成了事业编制,目的一是躲避公务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二是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中的事业人员部分可以向社会收费罚款,以解决机构和人员扩张形成的经费紧张问题。
周天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公务机构和公务员队伍设置中,设置成事业单位的行政和执法部门有很多,包括质监、环保、银监、保监、海事、空管等等。许多政府公务机构中的一部分也按事业单位设置,或者一部分人员属于事业编制。类似这种行政执法部门,往往是组织部门派干部,编办给编制,物价部门允许收费。“本来是政府公务,却让它们事业化和收费化。”
周天勇表示,目前政府各部门,包括一些有授权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有税收形成的财政支出供养的机构,如信访局等;有允许去收费交到财政再由财政下拨满足经费的机构,如工商(2008年9月,对工商收费体制进行了转变为财政拨款的改革、质检、卫生防疫、城管等等;有财政拨款和收支两条线相结合的机构,如运政、交警等等;还有一大部分没有进入行政事业编制,由收支两条线和自收自支供养的一些非编制机构和人员,诸如政府临时性的某某办公室和大量的协管员等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负担的重要来源。
高收费必将抑制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应就会大大减弱城镇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城镇容纳劳动力就业的容量也就会跟着相对缩小。根据周天勇的研究,除了税收外,收费和罚款多少,与每千人口拥有中小企业的数量、城镇人口从业率高度相关。换句话讲,就业困不困难,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收费罚款轻重有关。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和规范工作。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明确,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有五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
中小企业有哪些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