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餐盒”被热菜熔化毒素随之渗到菜里
禁而不止:缺乏自律还是监管不力?
新法制报:执法行动过去5天后,记者回访被查处的生产企业时,发现多家企业仍在生产“毒餐盒”。为何会出现一次性发泡
李静(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将一次性发泡
夏青(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经济实惠、成本低廉是决定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依旧存在的*主要因素。目前市面上的所有替代品,售价都比用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发泡餐盒高出3倍以上,导致这些替代品无法取代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的市场地位。
董金狮(国际
行业乱象:“可降解”乱标替代品技术不成熟
新法制报:目前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横行于市,仅仅是因为其价格低廉吗?原国家经贸委颁布的6号令对新型环保餐具的发展本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为何环保餐具还是不足以与一性发泡塑料餐具抗衡?
夏青:目前的降解餐盒技术还不够成熟,替代品的各项物理特性和具体的使用性能都不如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使用食品级原料生产的发泡餐盒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还轻巧便利、不易变形、防水、防油、保温性好、价格低廉,更符合市场的消费需求。
董金狮:标上“可降解”的餐盒不一定都真能“降解”。“可降解”的降解率要达到60%(即使用完的餐盒在3个月内有60%以上的材料变成二氧化碳和水等对环境无害的物质),一次性淀粉降解塑料餐盒的淀粉含量应该不小于40%。但市场上很多的“降解餐盒”都不能满足这些条件。有些“可降解”产品为了降低成本,也会使用其他原料代替食品级原料,不仅无法达到“降解餐盒”的具体标准,还会给产品的卫生和安全带来隐患。
新法制报:这种情况下,有些生产者干脆选择铤而走险生产“毒餐盒”。“毒餐盒”的利润究竟有多大?会对正规的一次性餐盒生产销售造成多大的冲击?
马高坡:(北京正耀高坡一次性餐具有限公司总经理我做这一行有十多年了,之前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产品,赚了不少钱,这十年不做发泡的了,几乎赚不到钱。6号令出台后,我就停做了,但竞争对手却没有停做,他们卖得比我便宜,现在“毒餐盒”更便宜,我的货就更难卖。我们用品牌原料生产,每吨料价格在11000元左右。那些用垃圾废料生产的,每吨料只有4000元至5000元,成本不到我的正规产品的一半,售价比我的成本价还低。我和一些客户谈生意的时候,他们问我,为什么你的货卖得比别家货贵一倍以上?我说,我能保证我的产品质量,那些便宜货能保证吗?
回收利用:能否适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
新法制报:在6号令出台后,上海并未彻底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而是制定回收利用的临时政策应对“白色污染”问题,为什么上海会采取这种回收利用的方法?
董金狮:上海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实行“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并不是单纯的只做回收利用。上海通过每只餐盒向生产者收取3分钱的方式,补贴回收、运输和处理处置环节上的花费,在治理发泡餐盒的污染问题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种措施也存在资金筹措困难、交费企业市场得不到保证等问题。
夏青:我一直坚持“餐具无罪、人有罪”的观点,上海一直在坚持做回收利用,得益于人民的环保意识较高,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执行效果较好。这种回收利用不是依靠传统的废品收购方式解决,而是通过设立专门的回收机构,对学校、航空公司、餐饮机构等大量使用发泡餐盒的单位定点回收、分类处理,提高回收率。
新法制报:上海的回收经验是否可以推广到其他地区,对全国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实施全面回收,以解决一次性餐具行业的发展乱象问题?
夏青:一些专家提议对发泡餐具“松绑”,放宽条件。我认为,解决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问题,可以在尽可能减少使用的同时,采取回收利用的措施。在国外,回收利用占整个治理环境污染量的90%,而降解技术占整个治理环境污染量的10%。随着人们垃圾回收意识的提高以及回收工业的进步,我建议允许一些大型的企业生产发泡餐具,以满足市场供求,同时建立配套的回收机制,以应对环境问题。
董金狮:我们之前在北京开展过发泡餐盒的回收活动,发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回收处理中存在许多问题,如运输成本高、清洗难度大,需要大量资金补贴,否则回收利用很难持续开展。这种方法仅适合一些经济条件相对发达、发泡餐具生产相对集中的地区,对全国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实施全面回收的做法几乎行不通。
李静:在我国实行回收有很多困难。因为我们的回收体系和国外有所不同,国外的回收体系有经济杠杆进行调整,提倡污染者付费。我们的回收理念不一样,有利就收,无利就不回收,卖破烂为的是赚钱,而餐盒回收无利可图。我们需要一个稳定的、长效的回收渠道。我们一直都在观察,研究他们的经验。现在他们做得已经不如当初的效果那么好了,可见这种经验还不适合在其他地区推广。
食品包装安全:需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收益
新法制报:目前,很多企业被查处后仍在继续生产发泡餐盒,是否应当对食品包装安全监管进行专门立法,或通过其他方式加强监管力度?
刘俊海(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李静:我们需要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但光靠行政手段查处的效果并不好,更重要的是人的观念的转变。我们在主流媒体上加大了对资源环境、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同时,有关部门也在加紧对一次性餐盒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制定强制性标准。查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特别是“毒餐盒”,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产业政策、行政措施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新法制报:对于整治“毒餐盒”生产和销售,以及未来应对食品包装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大家有什么样的建议和意见?
马高坡:现在老百姓还分不清什么产品是合格的,更多的时候要靠企业自己凭良心做事。对于一些不自律的生产者,不能仅靠罚款去查处,罚款过后,被罚的企业肯定要开工,加班加点把罚了的钱给赚回来。只能加强监管和宣传力度,让用废料生产的产品无法上市,就好比处理酒后驾车,现在国家罚得严了,直接拘留你,你自然就不敢酒后驾车。
刘俊海:我建议按照“双升双降”的理念,完善食品包装与餐具领域的执法和司法机制。所谓双升双降,是指提升消费者维权的收益,提升商家的违法成本,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降低商家的违法收益。《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就体现了这一理念。食品安全问题既要依靠执法部门履行职责,加大处罚力度,更要依赖广大的消费者用法律武器,通过提起诉讼、仲裁,或者向消协投诉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加强商家违法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