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受理的1383件“.cn”及中文域名纠纷中,已有1191件案件的仲裁结果为“转移域名”,恶意抢注域名仲裁败诉率接近9成。
期间,记者注意到,在被裁定恶意抢注者归还域名的案件中,不乏“三星.中国”、“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专家张楚教授指出,抢注是“抢先注册”的简称,是良好域名资产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的体现,值得倡导;但“恶意抢注”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注册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盲目恶意抢注域名的投资行为很可能让全部投资“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