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六项职能 贯彻《食品安全法》
陈啸宏坦言,卫生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卫生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以及信息统一发布等6项职能,抓紧做好《食品安全法》学习贯彻工作。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和综合协调制度。
二是筹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两个委员会的组建方案和章程将于近期正式公布,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评估工作将按照法律要求开展。
三是牵头完成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督管理
陈啸宏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卫生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
一是改革创新,建立高效顺畅的综合协调机制。卫生部门将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是统筹资源,建立主动出击的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机制。卫生部门将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和队伍,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和各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督管理。
三是科学应对,建立快速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汲取三鹿奶粉事件惨痛教训,进一步明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落实食品安全应急保障要求,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部门协调、信息通报、事故善后处理、整改督查回访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全面清理现有配套法规,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在完成国家乳品质量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清理现行食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加强跟踪、研究和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调整完善标准的内容和指标,逐步建立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接轨,满足保障人民健康和贸易需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各级卫生部门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是积*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其实施意见要求,卫生部积*做好食品安全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成立由卫生部陈竺部长为组长,卫生、农业、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有15个部门共同参加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加大案件及事故查处力度。同时,卫生部继续牵头做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发布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是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论坛的主题是“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来自各部委、行业协会、企业的嘉宾以及**专家学者等围绕《食品安全法》相关话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