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臣:全国食品经营主体逾480万 流通监管责任重大

百检网 2021-11-15
   中国经济网 北京6月12日讯(记者 牟修锐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具体到 食品经营者,保证 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是践行企业公民社会责任的**要义和*高标准。”在今天举行的“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 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刘俊臣表达了自己对于工商机关引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的看法,并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食品经营主体共有480.67万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主体32.13万户,占6.69%;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322.54万户,占67.1%;餐饮业经营主体125.99万户,占26.21%。刘俊臣指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众多,市场主体经营规模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差异很大,特别是食品质量方面的一些问题容易在流通环节显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工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今后一个时期,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 食品安全法》,强化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意识。使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制度和要求,切实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食品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管理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分类监管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集中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努力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制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通过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应急演练等方式,狠抓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与食品经营者的沟通协调,强化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009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是由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经济日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论坛的主题是“食品安全:在法律和责任的道路上”。来自各部委、行业协会、企业的嘉宾以及**专家学者等围绕《食品安全法》相关话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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