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商机关查处案件涉及的种类看,酒类案件1341件,占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总数的12.73%;粮食及其制品案件922件,占8.75%;饮料饮品案件912件,占8.66%;肉类及其制品案件606件,占5.75%;糕点案件548件,占5.2%;奶制品案件539件,占5.12%;调味品案件321件,占3.05%;豆制品案件263件,占2.5%;腌制食品案件232件,占2.2%;糖果案件221件,占2.1%。
从案件的案值看,绝大多数为案值在5万元以下案件,共查处8369件,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99.14%;5万元~10万元案件39件,10万元~30万元案件21件,30万元~100万元案件7件,100万元以上案件6件。
从违法主体看,违法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案件所占比重*大,共查处6196件,占立案查处案件总数的73.39%;自然人案件1270件,占15.04%;公司案件409件,占4.84%;私营企业案件215件,占2.55%;集体企业案件90件,占1.07%。
全国工商机关在巩固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工商机关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全国工商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全国工商机关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全国工商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积*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
为进一步搞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国工商机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全国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强化部门协作,严格检查落实,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