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
推广GAP认证,不能脱离我国的农业生产实际。因此,对认证的对象应有所选择。**,要充分利用出口基地经过多年国际市场检验而积累的人才优势、管理优势和基础优势,将出口基地作为GAP认证推广的**选择对象;其次,应选择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基地进行GAP认证,这些基地的集约化程度较高,能够有效克服小农户生产的分散性和随意性,而对小农户的GAP认证,目前应以摸索经验为主,待时机成熟后再全面推行;第三,应选择已通过无公害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种植、养殖基地,这些基地在植保产品使用、记录保存等方面均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只需按照GAP标准对其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便可达到要求。
将出口种植、养殖基地作为GAP认证的突破口,有着十分有利的条件。**,国际市场对GAP产品的认知程度较高。对出口基地实施GAP认证,不但可以提高基地标准化生产和制度化管理水平,也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有利于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第二,出口种植、养殖基地基础条件较好。通过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基地,有着相对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实施GAP认证的基础。第三,对出口基地实施GAP认证,有利于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出口基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程度相对较高,要求农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市场的要求,而GAP认证与国际接轨程度较高,*适合在出口基地实施,也有利于打破国外技术壁垒。第四,目前我国“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出口农产品生产管理模式已初具规模,并呈现很强的生命力,通过多年的市场选择,涌现出了大批农产品出口的龙头企业,现在对这些企业的出口基地进行GAP认证的时机*为适宜。第五,受国际市场的压力影响,出口基地对符合国际标准的标准化生产需求较为迫切,自愿接受GAP认证的积*性较高。另外,对出口基地实施GAP认证,可有效回避与其它农产品认证之间的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