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食品监管的可操作性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安全法草案第44条至48条及第81条,对进入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和监管进行了规范。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实施可追溯监管、设立监管专项经费、赋予消费者维权部门责令赔偿权,从立法的高度增强食品监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草案第44、45条要求,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等食品合格证明,并记录进货台帐,以保障食品有合法的来源。但实际操作中,主体资格合法的供货商提供的食品,甚至是有合格证明的食品,都很难保证是**安全的,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由于并没有要求经营者以合同或者索取合法供货单据的形式,固定供货商与经营者的供销关系,将缺少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无法追溯不法行为源头,导致监管执法被动,也将会使合法的食品经营者蒙受不白之冤。就此,李华理建议,要求食品经营者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索取合法有效的供货单据,以有效的形式固定食品流通渠道,实现食品安全的可追溯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内容多,尤其是检验检测成本较高。对此,李华理建议,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经费保障方面的责任,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工作经费、监督执法等方面得到切实保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草案第90条第2款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根据工商机关多年来的消费维权工作经验,李华理建议对小额的赔偿应该赋予消费者维权部门责令赔偿的权利,这样消费者就不要为了几十元或是几百元走漫长的法院诉讼程序了。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