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我国已有农业标准近3000项
记者:**请教一个问题:在超市购买散装的鸡蛋,我们如何知道产品是符合标准的?
叶志华:在我国,产品标准分为推荐性和强制性两类。就农产品而言,一些普通的经济性状指标多为推荐性标准,而涉及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性状指标都是强制性标准。如果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就不得上市销售。
你在超市购买鸡蛋,只要是诚实守信负责任的营销企业,所销售的产品都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而且会有所标识。
记者:我们注意到,近期出台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很多。比如,去年12月1日油辣椒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鸡蛋国标草案也于日前制定完成,浙江省杭州市还颁布了有关肉鸡的质量标准规范。
叶志华:就农产品而言,及时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一些新的标准,是完全必要的。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现有生产技术水平,兼顾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一般来说,标准的制定是将生产经验和科研结果结合,将其规范化、条理化,再通过一定程序进行审核,*终由权威部门发布实施。
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彼此之间既有分工,又有联系。由于不同层次、不同地方以及一些重点企业都在制定标准,不了解内情的人就会感到标准太多,目不暇接。
记者:那么,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的现状如何?
叶志华: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农业标准缺乏的问题非常突出:一是标准缺乏,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只有一些简单的收购标准,仅靠杂质、水分的含量来确认等级,其他的指标,如营养品质、安全性状等都没有标准可言;二是标准陈旧,一些50年代制定的标准,到90年代仍在沿用;三是标准的技术含量低。
从1999年开始,农业部、财政部启动了农业行业标准专项计划,历时7年。目前我国的农业标准已近3000项,其中国家标准690多项,行业标准1600余项,无公害农产品标准340项,涉及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和农业生产的全过程。
但是,现有标准还不够。我们看到,有许多新的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同时也有更多的新产品投入市场。这都需要我们不断地研究制定和颁布实施新的标准予以规范。
标准制定**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
记者:这些标准能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吗?
叶志华:从近几年农业部公布的监测数据来看,“十五”以来,我国农产品,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状况在整体好转,这其中,农产品质量标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些标准在制定时**考虑的就是安全问题,对产地环境,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具体的生产过程、操作规范都有相应的标准,尤其是对农药、兽药、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及残留限量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可以说,只要按标准生产,就能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比如说,前段时间一些地方发生的“瘦肉精”事件,实际上是一些小企业和养殖散户违规违标使用“瘦肉精”造成的。如果饲料企业和养殖场能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就有保证,可以放心消费。
记者:有些人认为,只有食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的农产品,才是**安全的。
叶志华:这些消费者陷入了追求**安全的消费误区。事实上,无论农产品还是食品,“零风险”是不存在的。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不可能不使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但完全可以将这些投入品控制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剂量之内。
以蔬菜中的农药残留为例,我们通过实验确认,多大剂量范围内的农药残留对人体是安全的,并在生产、加工环节中围绕这个标准来实现。比如,发生病虫害后用什么药,用多大剂量,需要稀释多少倍,用药后需要经过多长的安全间隔期才能采摘等,都按一定的标准来实施。
好标准还需好执行,标准化离不了规模化
记者:有了标准,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呢?
叶志华:近几年,我国有关主管部门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推进农业的标准化,如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扶持农业标准化龙头企业等。
与此同时,还形成一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体系,全国已有300多个农产品质检中心,既有常规例行监测、定点监测、拉网式检查,也有专项整治、抽检等等,从而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目前来看,一些大中型企业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生产基地,标准化工作做得比较好。
记者:农产品质量标准实施的难点在哪里呢?
叶志华:*突出的还是农业生产的规模问题。要在小型农户为主体的农业生产领域全面实施标准化,确非易事。一个只种几亩地、养几头猪的农户,很难让他完全按标准操作。只有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才能有效地推行标准化,才能有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
我们大力提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地也建了许多规模经营的标准化示范基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一定规模,按标准化的要求组织生产。当然,还需要积*做好标准的宣传、普及和示范工作,引导广大农民学习标准、掌握标准,按标准的规范和要求从事农产品的生产,把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落实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