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用油再送检合格 消费者将诉诸法律

百检网 2021-11-15
  日前,海口一 消费者投诉“洋美山”牌双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批次为:2006年8月25日,重量为4.5升/瓶)的质量问题后,该油被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见10月28日四版《超市买的“双鱼” 食用油送检不合格》一文)。今天,该事件再起波澜:厂家称再次送检的产品检验合格;而消费者黄先生表示,他只认可**次的检验结果。由于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消费者准备诉诸法律。

  同一批次食用油

  两次检测结果不相同

  今天上午,“不合格”双鱼调和油事件又有了新的进展,厂家及新一佳超市的有关负责人拿着质监部门的第二次复检合格检测书,来到当初处理此事的海口工商局海港工商所,声称是因为业务员失误,将企业已报废的标准传到质监所误导了检测人员,才有导致双鱼调和油检测不合格之说。

  据工商人员介绍,今天,厂家提供了两份检测报告,**份报告是今年10月16日的检测结果,在该产品透明度一栏标着“不合格”的字样,原因是25度恒温24小时后呈浑浊状态,仍有白色凝固物质为不合格。而在11月3日的检测报告中,透明度一栏里显示的是“合格”的字样。这两份报告均来自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厂家称误传报废标准

  导致**次检测不合格

  据“洋美山”双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的厂家珠海市梁坤油脂有限公司的技术总监肖志坚介绍,之所以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检测结果,是因为**次检测参照了该厂的2004年报废的调和标准,目前新标准已经替代了旧标准。当时,业务员把报废的旧标准传真给质监部门,从而误导了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

  旧标准与新标准在调和油的透明度检测方法上有所区别,旧标准的透明度检测方法是将试样的比色管置于25度的水浴锅中,浸24小时。新方法是如油样受冷而出现凝固时,应置于50度水浴锅中,加热使之熔化后取出。逐渐冷却至25度,再混均备用。方法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检验结果,但他们的产品、企业标准都完全符合国家的规定。假如消费者黄先生有异议,可以第三次送检。如果第三次检测不合格,厂家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理。

  消费者称准备起诉

  不认可第二次检测结果

  对此,黄先生感到很震惊。他说,他只认可**次检测结果。他们公司的47名员工已长时间食用了这种调和油,当初出现问题时,他全力配合工商、厂家将双鱼调和油送到省质监检验所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不合格。但短短一段时间内,厂家又说该批次的调和油没有质量问题。厂家的第二次检测,他自己毫不知情,是厂家和商家自行送检的,其真实性值得怀疑。

  他说,消费者维权本就不易,这到底要检验多少次才是*终的检验结果。一瓶油才20多元,一次检验费就几百元,可以购买好多桶油。他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产品送检如果检测不合格,厂家承担检测费;如果送检合格得自己掏钱,一般的消费者根本付不起这笔费用。截止目前为止,他们已经食用了几十桶该品牌的调和油,食用后是否会对人体有害,这是他们一直担心的问题。他表示,如果协商得不到满意的结果,他们只能走法律途径,到法院诉讼维护权益。

  工商建议再次送检

  质监称按照标准检测

  海港工商所的潘所长表示,双鱼调和油**次送检结果为不合格,但厂家提出异议,第二次检测结果又合格,厂家的解释是业务员失误传错了标准。但工商部门不能以哪一次标准来判定该产品到底合不合格,消费者一方也可以提出异议。目前,工商部门只能建议将该批次剩余的调和油再次送检。至于质监部门用哪个标准,这只能由质监部门来决定,两种不种的检测方法直接影响着两种不同的结果。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负责人表示,不同的标准,检测出不同的结果。这是当地企业制定出的标准,年号不同,内容不同,检测结果也不一样。他们也只能按照标准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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