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院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通过了一项修正产品安全法 (ProdSG) 的法律草案。 该法案现已公布,并从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
该修订法案*重要的变化之一是《产品安全法》的第 20 条款,它涉及对申请流程的修订,以及阐明了谁在怎样的状况下可以申请 GS 标志。
简而言之,对于不在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范围内的申请人,GS标志的申请只能由授权的代理商或进口商提出。ProdSG发生该重大变化,其主要原因是便于当局更有效地执行监管工作。
百检网 深刻理解到此项法律变化将对客户的供应链机制产生影响,我们将提供各种解决方案以确保相关服务的持续性,以及产品认证过程的有效、快速。
根据ProdSG申请GS标志
根据第20条款**段规定,有资格申请 GS 标志的制造商(即申请人),必须在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有授权代表或拥有其注册办事处。
案例1:
制造商在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设有注册办事处。
GS 标志申请程序将根据当前程序执行。
案例2:
制造商不在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但已指定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的授权代表来提交申请。 该指定的委托许可必须在授权(申请文件)中说明。
因此,授权代表在提交并签署GS 标志的申请时,必须阐明制造商(即生产商)。 注意,证书的持有者是制造商/生产商,而不是授权代表。
GS认证申请程序将根据当前程序执行。
案例3:
制造商不位于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并且没有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内的授权代表。该情况下,不能申请GS 标志。
- 鉴于此更改,现有 GS 证书不需要重新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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