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州长已签署S501B/A6296号法案,规定了儿童产品中所列化学物质的申报规则,并禁止销售含有某些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法案摘要如下,更详细的要求将由州环境保护部颁布的法规规定。
所列化学物质及申报要求
环境保护部应在2020年8月28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危险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清单。虽然S501B法案列明了“危险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是什么,但以部门网站上列出的化学物质为准。
在化学物质被列后12个月内,凡在州内提供销售或分销的儿童产品含有危险化学物质或关注化学物质的制造商,均应按实际定量限向环境保护部申报此种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
儿童产品中所列化学物质的申报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
- a) 儿童产品ID信息
- b) 儿童产品中所含的危险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
- c) 化学物质的预定用途
如果符合特定标准,制造商可申请弃权全部或部分申报要求。
含有危险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制造商应以部门规定的形式通知在州内提供销售或分销该产品的人该危险化学物质的存在,并向其提供有关此化学物质毒性的信息。
环境保护部应通过其网站向消费者通报含有危险化学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销售禁止
从2023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含有下列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 a) 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
- b) 苯
- c) 甲醛(纺织品除外)
- d) 石棉
- e) 有机卤素阻燃剂
任何人不得分销、销售或提供销售含有被列入危险化学物质清单3年的危险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上述销售禁令不适用于:
- a) 完全基于其封闭的电池或电子组件的儿童产品;以及
- b) 联邦法规优先于州对儿童产品的法规管控。如果委员认为儿童产品的缺乏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或福利构成不合理的风险,委员可以豁免儿童产品的禁令。
Note:
“儿童产品”是指主要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如婴儿产品,玩具,汽车座椅,学习用品,个人护理产品,制造商设计或意图帮助儿童吸吮或出牙、帮助儿童睡眠、放松或喂养的产品,儿童新奇产品,儿童珠宝,儿童床上用品、家具、陈设和服装。“儿童产品”不包括:
- a) 电池;或
- b) 消费电子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脑、音像设备、计算器、无线电话、游戏机,用于访问交互式软件及其相关外围设备的装有视频屏幕的手持设备;或
- c) 由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USFDA)管控的食品,饮料,食品或饮料的添加剂。“儿童产品”也不包括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监管控的药品、生物制品或医疗器械。
该法案也不适用于以下各种化学物质、产品及相关方,包括:
- a) 在二手商店、庭院旧货市场、互联网或用于慈善捐赠的免费销售或分销的儿童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 b) 制造过程中使用的但不包括在*终产品中的化学物质。
- c) 机动车辆和水上船只及其部件(但可拆卸汽车座椅不被豁免)。
- d) 由雇用5人或5人以下并独立拥有和经营的制造商生产的儿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