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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水库、湖泊、江河水中总氮的测定。检出限0.050mg/L,测定下限0.200 mg/L,测定上限100mg/L。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11894-89水质总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新版本。
3术语与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在规定的
4原理
在碱性过硫酸钾溶液中,于120~124℃温度下,将水样中氨、按盐、亚硝酸盐以及大部分有机氮化合物氧化成硝酸盐后,以硝酸盐氮的形式采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进行总氮的测定。
5试剂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特别注明,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无氨水或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5.1无氨水的制备:将一般去离子水用硫酸酸化至pH <2后进行蒸馏,弃去*初100 ml馏出液,收集后面足够的馏出液,密封保存在聚乙烯容器中。
5.2碱性过硫酸钾溶液:称取40g过硫酸钾(K2S2O8)及15g氢氧化钠(NaOH),溶解于水中,加水稀释至100ml,存放于聚乙烯瓶中,可使用一周。
5.3盐酸:c(HCl) =5mol/L,优级纯。
5.4三氯化钛:原液,含量15%,化学纯。
5.5无水高氯酸镁(Mg(ClO4)2) :8~10目颗粒。
5. 6硝酸盐氮标准贮备液(1.00mg/ml):称取预先在105~110℃干燥2h的优级纯硝酸钠 (NaNO3) 3.034g,溶解于水,移入5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标线,摇匀。
5. 7硝酸盐氮标准使用液(10.00μg/ml):吸取硝酸盐氮标准贮备液(5.6),用水逐级稀释而成。
6仪器、装置及工作条件
6.1仪器及装置
6.1.1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6.1.2镉(Cd)空心阴*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