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00-2014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警告―配制及测定铍、砷、镉等剧毒致癌物质的标准溶液时,应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盐酸、硝酸均具有强烈的化学腐蚀性和刺激性,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并在通风橱中进行,避免酸雾吸入呼吸道和接触皮肤、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65种元素的电感镉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低浓度工业废水中银、铝、砷、金、硼、钡、铍、铋、钙、镉、铈、钴、铬、铯、铜、镝、铒、铕、铁、镓、钆、锗、铪、钬、铟、铱、钾、镧、锂、镥、镁、锰、钼、钠、铌、钕、镍、磷、铅、钯、镨、铂、铷、铼、铑、锑、钪、硒、钐、锡、锶、铽、碲、钍、钛、铊、铥、铀、钒、钨、钇、镱、锌、锆的测定。
本方法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0.02μg/L~19.6μg/L,测定下限为0.08μg/L~78.4μg/L。各元素的方法检出限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地下水
HJ 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677水质
HJ 678水质金属总量的消解微波消解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可溶性元素
指未经酸化的样品,经0.45μm滤膜过滤后测得的元素含量。
3.2元素总量
指未经过滤的样品,经消解后测得的元素含量。
4方法原理
水样经预处理后,采用电感镉合等离子体质谱进行检测,根据元素的质谱图或特征离子进行定性,内标法定量。样品由载气带入雾化系统进行雾化后,以气溶胶形式进入等离子体的轴向通道,在高温和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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