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本方法所用的溶剂和试剂均具有一定的毒性,对健康具有潜在的苊害,应尽量避免与这些化学品的直接接触。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所用试剂及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十六种多环芳烃的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排气和无组织排放空气中气相和颗粒物中十六种多环芳烃的测定。十六种多环芳烃(PAHs)包括: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芴并[1 ,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芘。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多环芳烃的测定。
当以100L/min采集环境空气24h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4-0.26ng/m3,测定下限为 0.16-1.04ng/m3;当采集固定源废气1m3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0.04μg/m3,测定下限为 0.04-0.16μg/m3。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3 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365危险废物焚烧(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全程序空白whole program blank
将密封保存的采样筒和玻璃
3.2运输空白trip blank
将密封保存的采样筒和玻璃纤维滤膜/筒带到采样现场,采样时不开封,采样后随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