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酚A学名2,2-双(4-羟基苯基)丙烷,简称双酚基丙烷(BPA),英文名称bisphenol?A。双酚A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研究发现,在受热后,BPA很大可能从容器或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中。接触到BPA可能会影响到神经功能发展和免疫系统的功能,尤其是对婴幼儿而言。BPA还能模拟雌性荷尔蒙,扰乱内分泌系统,可能引发生育问题、性早熟、影响胸部发育和生殖功能,甚至导致各种与激素相关的癌症。
有关双酚A对人体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报告使其变得臭名昭著,特别引起了有婴幼儿父母亲的担心。现在生产厂家都避免让人们认为其产品含有这种化学物质。欧美等多个国家地区禁止儿童用品中使用双酚A。
以下为部分国家地区对双酚A的要求:
国家/地区 | 产品范围 | 限值 | |
欧盟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其它 | 0.6毫克/千克 | ||
玩具 | 0.1毫克/升(迁移限制)?(2015年12月生效) | ||
安抚奶嘴夹 | 0.1毫克/升 | ||
儿童使用及护理产品–餐具和喂养用具 | 0.03毫克/毫升 | ||
儿童使用及护理产品–饮水容器 | 0.03毫克/毫升 | ||
安抚奶嘴 | 0.125毫克/升 | ||
法国 | 食品接触包装、容器和餐具,以及出牙嚼器和安抚奶嘴 | 禁止 | |
丹麦 | 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接触容器 | 禁止 | |
奥地利 | 奶嘴和出牙嚼器 | 禁止 | |
比利时 | 供3岁或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 | 禁止 | |
瑞典 | 3岁以下儿童食品包装 | 禁止 | |
南非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巴西 | 奶瓶 | 禁止 | |
阿根廷 | 奶瓶 | 禁止 | |
厄瓜多尔 | 奶瓶 | 禁止 | |
美国 | 联邦 | 婴儿奶瓶和吸管杯 | 禁止 |
粉末状和液体婴儿配方食品包装 | 禁止 | ||
加州 | 供3岁或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0.01ppm | |
消费品 | 警告标签 | ||
芝加哥州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康乃迪克州 |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热敏纸或收款机收据纸 | 禁止 | ||
特拉华州 | 供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伊利诺斯州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缅因州 | 儿童产品 | 禁止 | |
马里兰州 | 儿童护理产品 | 禁止 | |
婴儿配方食品容器 | 0.5ppb | ||
明尼苏达州 | 儿童产品 | 禁止 | |
婴儿配方食品、婴儿食品或儿童食品容器 | 禁止 | ||
纽约州 | 儿童护理产品 | 禁止 | |
苏福克郡 (纽约州) | 热敏纸 | 禁止 | |
奥尔巴尼郡 (纽约州) | 供儿童使用的饮料容器 | 禁止 | |
斯克内克塔迪郡?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饮料容器 | 禁止 | |
洛克兰郡? | 饮料容器和吮吸/磨牙产品 | 禁止 | |
佛蒙特州 | 婴儿配方食品或婴儿食品的 | 禁止 | |
婴儿配方食品或婴儿食品罐 | |||
美国 | 华盛顿州 | 儿童食品/饮料容器 | 禁止 |
运动水壶 | |||
儿童产品 | 通报(CHCC) | ||
威斯康星州 | 供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马萨诸塞州 |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内华达州 | 供4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婴儿食品或婴儿配方食品的容器 | |||
蒙诺玛县? | 奶瓶、吸管杯和运动水壶 | 禁止 | |
加拿大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中国 | 奶瓶 | 禁止 | |
橡胶、涂料和胶合剂原材料制成的食品容器及包装 | 0.06毫克/千克 (迁移限制) | ||
PC成型品 | 0.05毫克/升 | ||
台湾 | 婴幼儿用奶瓶 | 禁止 | |
聚碳酸酯(PC)食品接触物品 | 0.6?ppm | ||
韩国 | 奶瓶 | 禁止 | |
马来西亚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近年来,各国及地区不断加强持双酚A管控力度,在此建议企业高度重视双酚A的禁用要求并及时开展应对工作,降低贸易风险。
? 双酚A学名2,2-双(4-羟基苯基)丙烷,简称双酚基丙烷(BPA),英文名称bisphenol?A。双酚A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研究发现,在受热后,BPA很大可能从容器或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物和饮料中。接触到BPA可能会影响到神经功能发展和免疫系统的功能,尤其是对婴幼儿而言。BPA还能模拟雌性荷尔蒙,扰乱内分泌系统,可能引发生育问题、性早熟、影响胸部发育和生殖功能,甚至导致各种与激素相关的癌症。
有关双酚A对人体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报告使其变得臭名昭著,特别引起了有婴幼儿父母亲的担心。现在生产厂家都避免让人们认为其产品含有这种化学物质。欧美等多个国家地区禁止儿童用品中使用双酚A。
以下为部分国家地区对双酚A的要求:
国家/地区 | 产品范围 | 限值 | |
欧盟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其它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 | 0.6毫克/千克 | ||
玩具 | 0.1毫克/升(迁移限制)?(2015年12月生效) | ||
安抚奶嘴夹 | 0.1毫克/升 | ||
儿童使用及护理产品–餐具和喂养用具 | 0.03毫克/毫升 | ||
儿童使用及护理产品–饮水容器 | 0.03毫克/毫升 | ||
安抚奶嘴 | 0.125毫克/升 | ||
法国 | 食品接触包装、容器和餐具,以及出牙嚼器和安抚奶嘴 | 禁止 | |
丹麦 | 供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接触容器 | 禁止 | |
奥地利 | 奶嘴和出牙嚼器 | 禁止 | |
比利时 | 供3岁或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接触材料 | 禁止 | |
瑞典 | 3岁以下儿童食品包装涂料和涂层 | 禁止 | |
南非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巴西 | 奶瓶 | 禁止 | |
阿根廷 | 奶瓶 | 禁止 | |
厄瓜多尔 | 奶瓶 | 禁止 | |
美国 | 联邦 | 婴儿奶瓶和吸管杯 | 禁止 |
粉末状和液体婴儿配方食品包装 | 禁止 | ||
加州 | 供3岁或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0.01ppm | |
消费品 | 警告标签 | ||
芝加哥州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康乃迪克州 |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热敏纸或收款机收据纸 | 禁止 | ||
特拉华州 | 供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伊利诺斯州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缅因州 | 儿童产品 | 禁止 | |
马里兰州 | 儿童护理产品 | 禁止 | |
婴儿配方食品容器 | 0.5ppb | ||
明尼苏达州 | 儿童产品 | 禁止 | |
婴儿配方食品、婴儿食品或儿童食品容器 | 禁止 | ||
纽约州 | 儿童护理产品 | 禁止 | |
苏福克郡 (纽约州) | 热敏纸 | 禁止 | |
奥尔巴尼郡 (纽约州) | 供儿童使用的饮料容器 | 禁止 | |
斯克内克塔迪郡? | 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饮料容器 | 禁止 | |
洛克兰郡? | 饮料容器和吮吸/磨牙产品 | 禁止 | |
佛蒙特州 | 婴儿配方食品或婴儿食品的塑料容器或塑料罐,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婴儿配方食品或婴儿食品罐 | |||
美国 | 华盛顿州 | 儿童食品/饮料容器 | 禁止 |
运动水壶 | |||
儿童产品 | 通报(CHCC) | ||
威斯康星州 | 供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马萨诸塞州 | 可重复使用的食品或饮料容器 | 禁止 | |
内华达州 | 供4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瓶子或杯子 | 禁止 | |
婴儿食品或婴儿配方食品的容器 | |||
蒙诺玛县? | 奶瓶、吸管杯和运动水壶 | 禁止 | |
加拿大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
中国 | 奶瓶 | 禁止 | |
橡胶、涂料和胶合剂原材料制成的食品容器及包装 | 0.06毫克/千克 (迁移限制) | ||
PC成型品 | 0.05毫克/升 | ||
台湾 | 婴幼儿用奶瓶 | 禁止 | |
聚碳酸酯(PC)食品接触物品 | 0.6?ppm | ||
韩国 | 奶瓶 | 禁止 | |
马来西亚 | 聚碳酸酯奶瓶 | 禁止 |
????近年来,各国及地区不断加强持双酚A管控力度,在此建议企业高度重视双酚A的禁用要求并及时开展应对工作,降低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