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针对童装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
使用范围:
婴儿纺织品:被3岁以下的婴儿穿戴或使用的纺织品 儿童纺织品:被3岁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或穿戴的纺织品布或填充玩具、布工艺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包、背包、雨伞、地毯和专业运动服不适用本标准。
主要变化: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技术要求。
在
(二)各项要求充分与国际接轨。
作为国内**部专门针对婴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新规充分吸收并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婴童纺织产品安全性的技术法规要求,其严格程度已经等同甚至超越了发达国家标准。新规一旦实施,将对我国婴童纺织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带来大幅提升。
(三)是适用范围专门针对婴童产品。
新标准实施前,我国纺织产品主要适用的标准为《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该标准适用于成人、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相比之下,新标准则专门针对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适用对象更加具体、界定范围更加清晰。新标准的考核分类指标要求也更加侧重婴童安全,新标准将童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6个月范围)应符合A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