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1月02日FCC DOC和FCC VOC合并为FCC SDOC后,目前过渡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在2018年11月2日之后,新的产品只能申请FCC SDoC了。从事美国市场贸易出口的厂商们,对于新的FCC
问题1:强制执行FCC SDoC具体是什么时候?
强制执行的时间是2018年11月2日,在此日期之前,FCC VoC、FCC DoC和FCC SDoC三种认证程序均可。但是在2018年11月2日之后,新的产品只能申请FCC SDoC了。
问题2:我的产品在2018年11月2日之前已经取得了FCC DoC或FCC VoC,那么到了11月2日之后,是否需要重新测试或申请FCC SDoC认证呢?
根据FCC*新KDB文件,已经做了明确回应,在产品本身没有经过任何更改或更新的前提下,这类产品无需重新测试或申请FCC SDoC认证,可以直接在美国市场销售;但是如果产品做了更改或更新,是必须重新测试及认证的。
问题3:FCC SDoC认证程序是否强制使用FCC Logo?
根据FCC法规2.1074条款,在FCC SDoC认证程序下,客户属于自愿使用FCC Logo,不再强制,由客户自行决定。
问题4:如果我的产品要申请FCC SDoC,针对产品的标签Label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并无额外特殊要求,**的变化是FCC Logo属于自愿性的,客户可自行决定。同时根据KDB Publication 784748,针对内置有显示屏(且不可移除)的产品,允许使用电子标签e-label。
问题5:听说针对FCC SDoC,需要由责任方提供声明文件才能出货销售,我该怎么找到责任方?
美国FCC做了责任方的规定,目的就在于如果碰到市场抽查,美国能够**时间找到责任人。因此对责任方做了如下规定:
(1)责任方必须是美国当地的公司;
(2)责任方可以是制造商、组装商、进口商;
(3)责任方必须要求在FCC市场抽检时,能够提供产品、测试报告、相应的记录等,以确保产品符合FCC SDoC程序;
(4)责任方应增加符合声明文件到设备随附文件中,
建议客户直接选择**进口商或者找美国当地一些代理公司作为责任方;
问题6:针对FCC SDoC的声明文件的内容,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吗?
根据FCC法规2.1077条款,声明文件内容应包含:
(1)产品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等;
(2)FCC符合性警示语:由于各种产品有所不同,警示语也有所差异,详情请咨询立讯检测相关人员;
(3)美国责任方信息: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或互联网联系信息;
声明文件要求跟随产品一起出货销售;
问题7:针对FCC SDoC的声明文件,以什么样形式进行出货呢?
我们已经跟美国FCC官方确认,声明文件可以采取如下2种形式:
(1)单独成页,连同说明书一起,随附产品进行出货(注:每个产品都需要,不是按照出货批次进行出具)
(2)直接让声明文件所应包含的信息放在说明书中,进行出货;
问题8:哪些产品属于FCC SDoC管控范围内?
FCC SDoC主要针对安全方面的管控,一般没有无线功能的产品要做FCC SDoC,如电风扇、移动电源等。
问题9:FCC SDoC认证费用大概多少?
FCC SDoC费用一般在1000多元起,不同产品费用不同。
问题10:FCC SDoC多久能拿到证书?
NTEK北测检测实验室一般10天拿FCC SDoC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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