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新加坡
新加坡RoHS的限制物质包括: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管控产品范围较欧盟RoHS窄,包括:移动电话、便携式计算机、冰箱、空调、平板电视、洗衣机。豁免产品范围包括电池和蓄电池、以及仅用于工业用途的产品。
主要内容:
管控物质 | 管控限制 | 豁免 |
镉及其化合物 | 0.01% | 电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滤光玻璃或用于反射标准的玻璃中的镉;玻璃上瓷釉的印刷油墨中的镉;声压级100dB及以上的大功率扬声器中,直接位于换能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的镉合金电气或 |
六价铬 | 0.1% | 吸收式冰箱碳钢冷却系统的冷却液中,作为防腐剂的六价铬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75% |
铅及其化合物 | 0.1% |
阴*射线管玻璃中的铅;荧光管玻璃中的铅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2%;机械加工用途或镀锌钢钢材中的合金元素,铅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35%;铝合金中铅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4%;铜合金中铅质量含量不得超过4%;高 |
汞及其化合物 | 0.1% | 用于普通照明用途的冷阴*荧光灯或外置电*荧光灯:(a)长度≤500mm,汞含量≤3.5mg;(b)500mm<长度≤1500mm,汞含量≤5mg;(c)长度>1500mm,汞含量≤13mg。 |
多溴联苯 | 0.1% | / |
多溴二苯醚 | 0.1% | / |
S 263/2016原文链接:
http://statutes.agc.gov.sg/aol/search/display/view.w3p;page=0;query=Id%3A96fd5245-c724-4875-ace6-6d30a7dac0a6%20Depth%3A0%20Status%3Apublished%20Published%3A01%2F06%2F2016;rec=0;resUrl=http%3A%2F%2Fstatutes.agc.gov.sg%2Faol%2Fsearch%2Fsummary%2Fresults.w3p%3Bpage%3D0%3Bquery%3DId%253A96fd5245-c724-4875-ace6-6d30a7dac0a6%2520Depth%253A0%2520Status%253Apublished%2520Published%253A01%252F06%252F2016
CTI建议:
新加坡 RoHS一旦正式实施,将对向新加坡出口的电子电器产品的相关企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企业需理解并掌握新加坡 RoHS的各项技术内容,开展供应链调查,以便标准实施时能够及时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