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食药署”消息,8月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公告,修订食品中玉米赤霉毒素检验方法。
台“食药署”称,为加强天然毒素之管理,并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制定《食品中霉菌毒素检验方法-玉米赤霉毒素之检验》,其修订要点如下:
一、“装置”增列“振荡器”,并删除“旋涡混合器”及“超音波振荡器”。
二、“试药”增列“去离子水”。
三、“器具及材料”修正“容量瓶”及删除“微量吸管”。
四、增列“乙腈溶液之调制”及“参考文献”。
五、修正“标准溶液之配制”、“检液之调制”、“检量线之制作”及含量测定之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