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6月1日起,中国信息产业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强制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前身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的中国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为目前中国大陆**获得授权可测试及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规定的机构。目前,中国已针对不同类别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订定特殊的频率范围,且并非所有频率皆得以在中国合法使用。换句话说,所有在其境内销售或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会规定不同的频率。此外,申请者必须注意某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规定范畴,不但要申请“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同时也必须申请中国强制认证(CCC)及/或进网许可证(MII)的核准。
需要型号核准认证的产品
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移动通信设备(带2G/3G/4G制式的手机、平板电脑设备)、专业通信设备(数字对讲机、其他专网类设备)、无线接入设备(使用蓝牙、802.11 a/b/g/n/ac制式的产品,如蓝牙耳机、车载蓝牙设备、一体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广播电视设备、雷达导航设备、短距离微功率设备(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控制装置、遥控设备及玩具、RFID设备)。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须递交的资料:
㈠申办方递交已填写好并加盖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和《设备检测信息登记表》;如有代理申请单位还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提交申请单位(含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交申办设备型号的技术说明书(包括软硬件版本号)和用户手册;
递交被测设备的电路图、方框图。
提交A4纸打印的彩色照片三套或电子版,该照片应包括受检样品的:
整体照;正面照;侧面照(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背面照(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
受检设备的铭牌(标贴);铭牌(标贴)上要清晰显示出设备型号、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照片外观的下部还需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