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焙烤食品、餐饮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大类食品,共 3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样品;焙烤食品3批次样品;餐饮食品24批次样品;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样品。本次抽检中只对1家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企业是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2015年11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焙烤食品、餐饮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大类食品,共 3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样品;焙烤食品3批次样品;餐饮食品24批次样品;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样品。本次抽检中只对1家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企业是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