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资料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检验样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原登记证复印件
2)资料要求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注意事项同临时登记的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
肥效示范试验报告:由农业部认定单位出具的至少2省、市、区的规范示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600g(ml)。
3)基本过程
请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境内企业)中的正式登记部分。
请在临时证到期前6个月提交申请;
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提交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通过的产品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正式登记证,评审建议继续临时登记的上报农业部审批临时登记证续展登记,评审认为不宜继续登记的将不再予以续展、变更、正式登记。
4)样品检验
同临时登记样品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