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部分地区
监管部门发现的地基基础检测乱象
1、桩基检测工地现场未安装油压传感器、压力表、位移传感器等设备,静载仪向平台上传数据
处理措施:①桩基检测单位此种行为属于虚假检测行为,应立即暂停其检测活动,进行整顿,并进行行政处罚;
②上传数据作废,待整改完成并达到质量监管部门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
2、加载反力装置提供的反力未达到*大加载值的1.2倍
处理措施:①未达到1.2倍*大加载值,口头警告并进行整改;
②达不到1.0倍*大加载值可认定为虚假检测行为,应立即暂停其检测活动,进行整顿,并进行行政处罚;
③上传数据作废,待整改完成并达到质量监管部门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
3、并联使用千斤顶进行加载,千斤顶型号、规格不统一
处理措施:检测单位此种行为无法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应立即停止试验进行整改。
4、静载试验平台支撑墩下陷严重,导致地面隆起
处理措施:地面隆起导致基准桩产生位移,位移传感器所记录沉降相应发生变化,此种情况检测单位应立即停止试验。
5、直径大于500mm的桩采用两个位移测试仪表
处理措施:此种情况检测单位应立即停止试验,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位移测试仪表。
6、现场检测未安装基准桩
处理措施:①对于检测单位未安装基准桩的情况,应立即暂停其检测行为,进行整顿;
②上传数据作废,待整改完成并达到质量监管部门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
7、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
处理措施:①现场若发现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立即暂停其检测行为,进行整顿;
②上传数据作废,待整改完成并达到质量监管部门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
8、现场持证检测人员少于2名
处理措施:①对于现场检测少于2名持证检测人员的情况,应提出批评并责令检测单位进行改正。
②现场人员和设备不符,尤其是现场检测人员不会操作,资质会被取消。
9、检测仪器设备标识不清
处理措施:对于标识不清或未进行状态标识的仪器设备,应要求检测单位立即暂停其检测行为,进行整顿并责令检测单位进行改正。
10、
处理措施: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会被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