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设计、施工行为,有效预防建筑保温材料火灾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建科〔2012〕16号)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外墙外保温设计、施工行为,有效预防建筑保温材料火灾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