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在工厂里参加检察听证会,亲临车间参观生产工艺流程,我们对案件中固体废物有了全面的认识。”近日,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在河北省唐山市某民营纺织公司内举行,听证员感慨道。
据了解,某民营纺织公司是河北省内**一家从麻原料进口到麻纤维处理再到麻混纺纱加工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总经理温某某于2019年从外国进口了亚麻短纤,该批货物于2020年初入境后,被天津海关查验含杂率超标,确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随后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在与外商多次协商退换货未果的情况下,温某某为减少公司经济损失,指使公司助理、犯罪嫌疑人杨某伪造虚假的购货合同、发票等商业单据,逃避海关抽检,再次将上述固体废物转经浙江宁波口岸回流报关进口,并将该批货物加工成成品后销售。今年初,天津海关缉私分局发现单号异常后立案移送唐山海关缉私分局。
案件移送唐山市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通过走访当地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人员,深入企业车间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掌握涉案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生产经营状况。经过全面综合分析,该院认为涉案单位一向遵从法纪、守法经营,对当地利税、人员就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贡献,该公司进口的亚麻短纤原料含杂率略微超标,含杂物为植物碎屑等纤维物质,经过人工处理后不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危害后果,且2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态度好,具有法定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为增强办案透明度和说理性,唐山市检察院决定在涉案企业内召开公开听证会,特别增设了现场参观环节,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职律师、环保固废与化学品专家、企业家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在主办检察官陈述了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后,听证员实地参观了涉案公司的亚麻梳理车间和纺织车间,通过现场接触亚麻短纤原材料,对其含杂率及原料成分和处置后果有了更为直观、真实的了解。
日前,唐山市检察院充分参考公开听证的评议意见,结合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温某某等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