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发布《关于做好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分配有关工作的通知》,由于各地转报的滑准税配额企业申请存在的问题较多,国家发改委再次重申,请各纺织企业严格按照2018年第7号公告要求诚实申报,务必保证所有填报信息真实有效、有据可查。以下为《通知》全文:
通 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7月6日收到各地转报的滑准税配额企业申请后,我们立即会同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初步审阅。从审阅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较多,有的信息没有填全,有的填错栏目,有的填报数据前后逻辑不一致,更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如实填报,虚报产能、用棉数量和棉纱产量比较严重。据我们掌握,个别企业实际产能仅有两三万锭却填报六七万锭甚至十万锭,有的为喷气涡流纺实际不用棉却填报大量用棉,有的不生产高支纱却还大量填报,要求一码一申请、单厂申报却还以集团名义虚构申报。此次申报所有企业合计用棉量达到1100万吨,远超过业内估计的全国700万吨左右实际用棉量。特别是河南、河北、山东等地问题尤为突出。虚假申报扰乱进口配额正常管理,损害行业声誉,也影响其他企业和其自身长远利益。对此,请各地切实指导和提醒本地企业严格按照2018年第7号公告要求诚实申报,务必保证所有填报信息真实有效、有据可查。为做好此次分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及时通知当地所有申报企业重新核定申请信息。有误的企业要自觉更正,如不主动更正后果自负。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将延长至7月15日下午17:00,届时系统关闭,停止接受申报。在此期间,各地不得拒绝企业更正或撤回其申报资料,收到企业重新提交的纸质申请表后,再按表上内容在网上原样填报。
二、各地要重新认真审核网上申报是否与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表一致,避免因填写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是2017年开具的,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相关要求要及时告知提醒企业。如企业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效。本地所有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请务必于7月25日前送达我委(政务大厅)。
三、所有企业相关申报信息将于7月16日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间,不再接受申报信息更正。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7月16日起两个月内,将对此次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河北、山东、河南三省,我们将会同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对所有企业进行普查。其他地区先由各地自行组织检查,之后我们将组织抽查。各地组织检查时,要对纺纱产能7万锭及以下的企业,以及相关重点关注企业全覆盖。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将单独告知各相关地方。
五、加强惩戒处罚力度。被举报或者后期检查中发现并确认申报资料不属实的,我们将按照公告罚则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有关违规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此次企业申报诚信情况,还将作为其今后竞买国家储备棉的重要参考。对不认真组织检查或有意包庇本地企业的地方,一旦发现将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
请各地高度重视起来,扎扎实实落实相关要求,共同做好此次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报分配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