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以下内容自CF311合约开始执行。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改内容
第十三条 一号棉交割适用国家标准。
基准交割品: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3128B级,且长度整齐度为U3档,断裂比强度为S3档,轧工质量为P2档的国产棉花。
替代品及升贴水:符合GB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规定的,颜色级为11、21、41、12、22级,平均长度级为27mm、29mm及以上,长度整齐度为U1、U2、U4档,主体马克隆值级为A级、C级C2档,断裂比强度为S1、S2、S4档,轧工质量为P1、P3档的棉花,可以替代交割。替代品升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制定并公告。
一个交割单位棉花按照颜色级和轧工质量比例实行分级计价。有主体颜色级的棉花,升水100元/吨。
无主体颜色级的棉花,以其中占比例*大的颜色级为标注颜色级。
升贴水和分级计价按重新检验的结果随货款一并结算。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改内容
第二十九条 一号棉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割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
(一)掺杂使假的;
(二)不符合GB1103.1-2012组批规则的;
(三)棉包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或者有异味的以及包装不完整的;
(四)未经检验,棉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五)崩包率大于5%的;
(六)非本棉花年度生产的;
(七)单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装的,一批棉花中单包回潮率超过9%,或者按批计算的平均回潮率超过8.5%的;
(八)经检验发现颜色级有51、32、13、23、33、14、24,长度有小于27毫米,长度整齐度有U5档,马克隆值有C级C1档,断裂比强度有S5档的棉花;
(九)其他不符合交割规定的。
第八十九条 因自然变异导致标准仓单与注册时相比出现下降的,仍可正常办理出库手续,客户不得拒绝接货。
在《公证检验证书》有效期内,因自然变异造成颜色级下降未超过一个类型的,或在《公证检验证书》有效期外,因自然变异造成颜色级下降未超过两个类型的,由货主承担。交割仓库承担变异超过前述规定部分的颜色级差价,差价的计算根据交易所公告的颜色级之间升贴水标准执行。
《公证检验证书》超过有效期的仓单注销时需要重新检验的,由提出重新检验方支付公检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