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讯 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但司机拉走货物后却没有了音讯,价值几十万元的货物也不见了。昨日,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货车司机孙向春用假证骗走18吨棉纱(价值45万余元)案,未当庭宣判。
现年42岁的吉林籍男子孙向春,曾于2006年8月22日化名周春,伪造了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后,伙同自称是张建民的男子,与兰州某货运市场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签订后,孙向春等人拉走了该货运市场18吨棉纱,但自此音讯全无。今年3月,被网上追逃的孙向春,在河南焦作一宾馆被当地警方抓获。昨日,孙向春涉嫌合同诈骗案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孙向春均当庭认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也开庭审理了一起货车司机合同诈骗案。2011年3月7日,货车司机马英明伙同老乡杨斌,用伪造的“宁D·152 0173 3840”行驶证及姓名为李志刚的驾驶证,与兰州一货运公司的王某等人签订了运输钢材至宁夏银川的运输合同。随后,马英明从榆中钢厂运走价值15万余元的钢材33吨。谁知,马英明等人却把钢材运往云南倒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英明、杨斌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当庭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马英明、杨斌有期徒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