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库尔勒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本次预拨资金兑付对象为全市棉花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含村集体机动土地承包户)和地方国有农场、司法农场、部队农场、非农公司、种植大户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棉花生产者。
自治区确定的预拨资金兑付标准为0.5元/公斤。本次预拨资金兑付截止时间是以2017年10月31日24点
库尔勒市政府要求,兑付补贴时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防止“虚开发票”“转圈棉”等骗取补贴资金问题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棉农补贴资金,切实做到保障棉农基本权益。
据了解,2014-2016年,国家在新疆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起在新疆继续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并确定2017-2019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152 0173 3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