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精河县发改委、农业局、质监局、国税局、消防大队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县18家棉花收购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加工企业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未及时向棉农兑付
检查组要求各收购企业,必须保证在收购籽棉时,按照相关要求向棉农开具发票,不得压级压价、打白条,不得修改发票副联上衣分、杂质信息等违规行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
随后,检查组对交售新棉的农户进行随机走访,发现农户在交售新棉时,棉花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存在不稳定、棉农信息录入有漏报等问题。检查组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整改,补录农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