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9月14日,自治区召开2015年
【新亮点解读】
鼓励农民积*性:产量主导补贴
与2014年60%补贴按生产面积发放,40%补贴按交售量发放不同,从今年9月起,中央补贴资金总额的90%将按交售量补给棉农,其余10%,面向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个南疆地州,向“基本农户”兑付棉花种植面积部分的补贴。
简化流程:两次完成兑付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4年,中央分四次拨付新疆棉花补贴,自治区分三批下达各地,下拨次数多、工作量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贴兑付的及时性,也引起了一些棉农的疑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15年自治区调整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方式。
据介绍,中央财政将于2015年9月底、明年1月上旬分两次拨付补贴资金,为了在当年及时向棉农兑付补贴,帮助他们及时归还贷款和采购农资,自治区将紧密结合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次安排兑付工作。
具体实施为:2015年10月底,根据
统计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
票据是棉农领取补贴的重要依据,种植面积证明、交售证明等票据的整理、保存是棉花补贴发放领取的重要工作,也消耗大量人力和时间成本。依托全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这一问题将得到很大改观。为了方便农民,2015年新疆将实行电子化的“种植面积证明”,不再使用原先的纸质版。目前,新疆绝大部分棉农的种植情况已被录入系统,农民可直接交售。在交售环节,还将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统计交售量,大幅度减少县、乡两级收集、核对收购票据,统计交售量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新闻背景】
所谓目标价格,是指在保障农民获得一定收益的前提下,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农产品种植成本制定出的预期价格。如果在收获时,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将按照差额补贴给农民;如果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则不发放补贴。
近年来,我国棉花市场波动较大,尤其在新疆,“卖棉难”现象频现。为了保护棉农利益,从2011年开始,国家连续3年实施棉花临时收储政策,对稳定国内棉花生产、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造成国内棉价远高于国际市场,下游纺织产业原料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能力急剧弱化,再次影响到棉花的生产、收购。
为破解“白色产业”的困局,2014年9月,国家首次在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工作,同时取消棉花临时收储。此后,我国棉花价格开始由市场供求形成,政府不再干预市场价格。目前,国内棉价已降至较为合理水平,基本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