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代表:
中国
一、全面性、代表性原则
棉农及棉农合作组织,棉花生产、收购、加工、经营、仓储企业,棉机制造企业、棉纺织企业、地方棉花协会和棉花研究机构等各个环节,国有、集体、民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企业,均应占适当的比例。
二、候选人的“单位原则”
即由所在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他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常务理事;如以上人员脱离原单位(如辞职、调离)或退休、职务变动,应由原单位提出变更人选,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基于上述原则,在全体会员范围内通过自荐和地方协会、分支机构推荐方式,并依据其参与协会活动和交纳会费情况,采取综合平衡、征求意见的办法,产生139名理事候选人,并通过网站进行了公示。
139名理事候选人构成:棉农及棉花专业合作社61个,各类行业协会11个,棉纺企业13个,棉机制造企业及科研、质检机构13个,棉花加工、贸易企业27,棉花物流、仓储企业4个,全国及区域性棉花现货、期货市场3个,政府有关机构7个,充分体现了全面性和代表性原则。
理事候选人名单和简介通过协会网站向全体会员进行了公示,征求并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了本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名单,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