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销收贷部署上突出“早” 从年初开始,该行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棉花促销收贷视频会议,指导全辖将棉花信贷工作重心尽早转移到促销收贷上来,并取消了以前年度收回进度分阶段实现30%、50%、80%的规定,明确以交售国家临储为销售主渠道促销,督促所有贷款企业抓住国家收购临时储备的有利时机,按照质量、时间等要求能交尽交。同时多次与公告的省内承储库点协调沟通,为贷款企业就近交储创造便利条件。累计支持贷款企业交储93万担,占年度收购量的49%,既降低了风险,又促进了国家临储政策的有效落实。对不参与交储的棉花,积*指导企业通过电子撮合、供需衔接等方式及时销售。
在促销收贷方法上突出“细” 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别制定了收贷收息计划和有针对性的促销收贷措施。利用系统优势和信息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帮助企业搭建供需衔接和产销对接平台,努力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并力促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确保农发行贷款实现系统内大的封闭运行。对辖内各行和贷款企业促销收贷工作实行“四个挂钩”,即:将促销收贷情况与新年度贷款资格认定、新年度贷款额度核定、新年度贷款投放、年度处室条线考评等挂钩,以此促进促销收贷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在促销收贷督导上突出“勤” 加大工作督导频率,督促企业快收购、快加工、快销售,加快经营周转速度,通过现款现货或电子交易平台等方式及时销售,严谨赊销,严谨“赌后市”。对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等电子平台远期销售的,加大跟踪力度,督促交易货款及时回笼。在采取实地督导、日常电话督办、及时下发邮件和通报等多种方式,以及要求各行按时上报棉花购销存月报、旬报、五日报和二日报的基础上,创办了《促销收贷专刊》,并开展了“促销收贷工作比比看”活动,通过各种载体及时通报活动进展,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了促销收贷工作不断推进。
在促销收贷监管上突出“严” 加大对购销企业自主销售和收加一体企业自用棉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自主销售部分必须在3月底前签订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并将合同文本上传省分行;强化对收加一体企业自用棉库存的监管,督促各行在企业皮棉进入深加工环节后,必须及时收回农发行棉花收购贷款本息。加强对销售回笼环节的管理,坚持出库通报制度。积*推行电子撮合、网上超市等公开透明的销售方式,严格执行“钱(票)两清”。加强销售款回笼监管,确保货款及时足额回笼至农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