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的县(市、区)都要开展承保工作。在农民自愿缴足保费的前提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 作仍按去年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集体公益林等其他险种的保险工作,保费补贴由各地自行承担。
方案确定了2012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标准和保险金额。小麦保险: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20元/亩;玉米保险: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棉花保险: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其他作物的保险费和保险金额参照往年的标准执行。
在保费补贴比例方面,确定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政府财政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以小麦为例,每亩10元的保险费,农户只需缴2元,剩下的8元由政府承担。
据介绍,在保持原有承保主体的基础上,山东鼓励有资质、有实力、服务好、网络全、热心农业保险事业的保险公司参与政策性农险工作。同时还 要求建立农业保险县及承保主体能进能退管理机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其农业保险县资格,并对承保主体作出相应调整。承保农业保险的公司 将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要求各市及试点县(市、区)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并建立理赔专家队伍。 强化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