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营销」
7月15号,微博、微信上被“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各种刷屏。原因是前晚一对情侣在
事件
不雅视频占热搜话题榜
14日晚,“优衣库”、“优衣库视频”、“三里屯优衣库
视频流传后,
不少好奇的网友开始对视频中的男女主角人肉搜索,有人甚至扒出两人的微博账号、所在学校和旧照。但目前疑似男女主角的微博博文已被删除。
15日中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微博称,陆续收到网友举报,称网上流传“朝阳区某
调查
试衣间已被要求进一人
15日上午,记者来到优衣库三里屯店时,大门前有些年轻男女正拿着相机拍照。店内照常营业,客流量与往常相近,不少人握着手机,面露笑意或窃窃私语(见上图)。记者注意到,三里屯门店员工不时向欲拍照的顾客劝告,“不好意思,禁止拍照”。据三里屯门店人员介绍,一层主要为女装和男装,二层为
记者在排队等待进入二层
“我们没有接到明文规定,禁止两人进入同一间试衣间。只是考虑到东西有可能丢失,所以原则上希望一个试衣间一名顾客。”优衣库公关公司周女士回应了只允许一人进一间试衣间的规定。
回应
优衣库否认营销说法
记者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条显示为“北京三里屯优衣库”的公众号发言称,“经过这个事件,我们公司决定会对试衣间进行装修和加大空间位置,欢迎大家继续光临,谢谢。”同时配上了优衣库的logo。此行为引起网友质疑,“此举会不会是优衣库的营销策划手段?”“凌晨所有在线人为优衣库做了免费广告?”
15日上午,微博认证为
优衣库公关公司周女士表示,目前对外声明均以优衣库官方微博为主。就该事件具体情况、是否会对试衣间进行调整改善及加强人员看管,都在后续协调中。此外,记者出示了微信上“北京三里屯优衣库”公号及发表言论,周女士表示这些均不属实,不存在这些公众号。
律师说法
当事人行为扰乱公共秩序
李建成律师事务所张雪东律师认为,该事件中,两名当事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可依据进行相应处罚。而上传发布视频者则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同时,律师提醒网友不要再对此事进行转发传播,以免侵犯他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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