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提到,国际劳工组织在去(2014)年曾提出,当时工人的平均实际收入已达165美元。
GMAC文告还称,相较柬埔寨的
GMAC强调,工人*低工资标準的增加,不应该超过生产力的收益,各方应对这一点慎重考虑。
GMAC日前所发出的文告称,成衣和
不过,GMAC解释称,为了準备讨论2014年*低工资标準设定,劳工咨询委员会(LAC)在2013年期间,内部成立了四个三方工作组,以研究各种标準,包括生产成本、生活成本等,其中一组是研究工人的生活成本。
该研究发现,工人平均收入当时在155-152 0173 3840美元之间。GMAC表示,152 0173 3840美元被认为是当时工人的平均收入,并不是工人生活所需底薪的数额。
GMAC称,2014年工人底薪只有100美元,国际劳工组织-柬埔寨更佳工厂项目(ILO-BFC)首席顾问塔克女士(Jill Tucker)当时在接受媒体访问也表示,制衣厂工人的平均实际收入为165美元。
GMAC还称,依照劳工法第107条的规定,*低工资标準是基於两个主要标準来设定的,即社会标准,包括家庭状况,通货膨胀率和生活费用;另一个是经济标準,包括生产力、
目前已有一批工会,包括柬埔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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