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褚现英近日提出建议,抓紧出台京津冀协同防治大气污染条例,统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收费标准,实行减排责任分担机制,按照行业、技术水平、地域特点等重新分配排放总量及减排目标。
褚现英说,目前,城市化进程较快,京津冀三地环境要素需求与环境容量不足矛盾突出,大气环境质量短期内难以改善,加速推进京津冀协同防治大气污染势在必行,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京津冀三地各自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区域权限和责任没有明确表述,污染物排放、排污费收费等标准不统一;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国家战略手段,统筹协调和监督约束力不足致使各地执法水平不均衡,对跨区域突发事件不能实现区域间的协调对接,执法权无法保障;三地面临着污染底数不清、形成机理不明、源头治理技术不足等问题,而科研重视前瞻性,忽略社会生产承载力。存在科研及成果推广与实际需求有偏差,研究重复多、减排科技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为此,褚现英建议完善立法,建立常设领导机构。整合区域内法制资源,抓紧出台京津冀协同防治大气污染条例,成立三地联合防治管理委员会,对跨区域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实现区域协调对接,统一监察执法,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将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过渡为常设领导机构。
“要统一企业准入标准。”褚现英建议对京津冀地区内已有企业,提供技术及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实现清洁生产。充分考虑地区和企业发展阶段差异,建立奖励减排技术体系,为企业使用减排技术提供资金支撑,鼓励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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