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绍兴纺织业巨头远东石化的破产一度令外界错愕,而如今,绍兴又一个
何先永,绍兴达亨制衣集团总裁,浙商代表人物,被媒体誉为“中国制造的非洲拓荒者”,谁料,这竟是一个吹出来的泡沫。这位昔日浙商名流近日被法院判处无期!
何先永;诸暨知名企业家,浙商代表人物,被媒体誉为“
仅有小学文化的何先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从小作坊开始创业,逐步建成绍兴地区排名前列的大型制衣公司——达亨集团,继而在南非博兹瓦纳投资,成为全省第二家在
法院审理查明,何先永与其妻子钱某某(另案处理)先后成立达亨控股、达亨制衣及达亨轻纺,被告人何先永担任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被告人钱某某等人均为公司财务部员工。
2007年10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何先永及钱某某在经营、管理达亨制衣、达亨轻纺期间,联系被告人陈某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深圳市浩德公司的负责人张某(另案处理)商谋,由张某负责为达亨制衣、达亨轻纺虚假出口报关获取出口货物报关单、非法购买美元进行外汇核销及联系代加工企业提供虚假加工费发票,达亨制衣、达亨
与此同时,2010年9月13日至2011年12月8日,何先永与其妻子钱某某因经营管理的达亨公司需要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以月利率4.5分至7分不等的高息为诱饵,直接或通过达亨公司财务部员工被告人谢某某、程某向9名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2亿余元,造成他人经济损失8629.2万元。审理期间,被告人何先永家属所在的公司与出借人已达成偿还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先永、谢某某、程某某、汤某某身为达亨制衣、达亨轻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告人何先永、谢某某等人身为达亨控股、达亨制衣、达亨轻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陈某某、顾某某等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部分,被告人何先永家属所在公司已与出借人达成偿还协议,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判决被告人何先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
后续: 2014年11月18日,
一个传奇就是这样倒下的,小编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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