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政府于08年1月2日正式通知中国政府,土耳其政府认为自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对土耳其市场造成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因此决定2008年继续对来自中国的44类纺织品实施配额限制,实施期间为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 涉及产品:土方对来自中国的44类纺织品重新进行了划分,分为20个组。
二、 配额的分配和管理:土政府授权伊斯坦布尔纺织服装出口商协会(ITKIB)具体负责。
三、 配额的分配:将根据向伊斯坦布尔纺织服装出口商协会(ITKIB)提出申请的先后顺序按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
四、 土方规定:每个类别商品进口配额总量的75%将**传统进口商;其余25%自由发放。07年此项规定的比例是各50%,此举的目的无疑是为了限制配额的使用。
五、 土方规定:进口商少量进口(在单个报关单范围内不超过25公斤或50个/双/套)的情况,可在不扣减进口许可证上配额数量的基础上,仅凭进口许可证进行进口。但,对于一个企业,此特殊措施仅限使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