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2007年6月27日下午3时,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进行在线访谈,解答网民关心的有关问题。
在回答国家基于何种考虑下调服装退税率2%,以及短期长期内对服装出口企业影响的问题时,王晓华回答:“从海关统计数据来看,服装出口是形成贸易顺差的大头。这次出口退税调整主要是为了减顺差,所以不能不涉及到服装行业。但是考虑到服装行业本身是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从就业角度考虑,这次对服装出口退税率只下调了2个百分点。这对于高度依赖海外市场的服装企业来说,确实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次政策调整没有把作为服装原料的纺织面料以及服装辅料等纳入下调范围,从整个纺织行业来看,应该说政策调整的影响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