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以及公布的输欧盟十类纺织品2005年**次分配全国总量,商务部8日下达全国各经营者2005年度**次分配的可申请数量,全国数千家纺织品出口企业可按分配的数量申请出口许可证。
通知指出,各经营者出口实绩以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中国海关十位商品编码数据为准,可申请数量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式计算。此次下达的可申请数量不作为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为相关经营者签发《纺织品出口临时许可证》的依据。
商务部要求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尽快通知本地区经营者按照商务部下达的**次分配可申请数量提交申请,并于7月13日前将本地区经营者的申请报告及电子数据汇总上报商务部。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的书面申请及相关电子数据下达正式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