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暂行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函〔2017〕200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质监局、税务局、工商局及农发行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确定了2018年度第四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38家公示名单(详见附件),现对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对2018年度**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时间:20152 0173 3840;链接:http://www.baijiantest.com/info/10507/227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