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2019年第3号)
为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进一步优化储备结构、提高储备质量,决定轮入部分新疆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轮入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的国家法定工作日。
二、数量安排
总量50万吨左右,每日挂牌竞买7000吨左右。
三、轮入方式
轮入工作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集团公司”)具体实施,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公开竞价交易。
四、轮入价格
轮入竞买*高限价(到库价格)随行就市动态确定,原则上与国内棉花现货价格挂钩联动并上浮一定比例,每周调整一次。轮入期间,当内外棉价差连续3个工作日超过800元/吨时,暂停交易;当内外棉价差回落到800元/吨以内时,重新启动交易。由中储粮集团公司会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统一公布轮入竞买*高限价和内外棉价差数据。(具体计算公式见附件)
五、质量要求
轮入的棉花为2019/2020年度生产加工且已纳入新疆棉花专业监管的锯齿细绒棉,要求每批颜色级白棉1、2、3级,长度级28mm及以上,马克隆值级B级及以上,断裂比强度中等及以上,具体质量要求由中储粮集团公司另行公布。棉花包装应采用棉布外捆扎,且符合棉花包装国家标准(GB6975-2013)。
六、相关规定
1.新疆棉送到储备库点后,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开展公证检验,采取现场扦样、****检验(即包包检)方式,出具品质和重量检验证书。公检结果不符合入储要求的不得作为中央储备棉入储。
2.中储粮集团公司会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制定储备棉轮入、竞价交易、公证检验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布。
3.在新疆棉轮入过程中,如国内外棉花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市场调控等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轮入安排作必要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