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等6类食品4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宿州、蚌埠、滁州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宿州市开发区朱家酱菜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宿州市埇桥区宿佳酱菜厂生产的全家福(盐水渍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蚌埠欧德福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镇江市林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分公司生产的香蕉片(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怀远分公司(蚌埠)销售的、标称安徽福香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福香源椰汁香蕉片,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天鹅湖畔店(合肥)销售的、标称安徽天美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香蕉片,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四)安徽俏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委托合肥易尔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脆,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