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和调味品共15大类食品69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饼干、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5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潍坊市高密市交运批发市场张桂凤销售的普通白菜(油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日照市岚山区晓诺蔬菜批发中心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济南市莱芜区山东恒润商贸有限公司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山东玉顺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临沂市罗庄区竹林餐饮经营店使用的来自罗庄区中洁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的中洁康集中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盛天同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济南市商河县百姓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德州市康尔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淄博市张店区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理工大学店销售的标称为广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己抹茶麦芽饼(夹心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济宁市任城区济宁市国源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味*鲜特级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秀兰早点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