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以及广西壮族传统节日“三月三”将至,各地节庆、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4月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节令食品时应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消费食品安全。
一、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尽量到持有合法《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店等正规食品经营场所。
二、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易引起变质。因此,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同时,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三、糯米饭、艾糍粑、三角粽、糯米酒是广西“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已经变质,应避免购买食用。
四、在农村常有吃酵米面(壮族俗称吊粑,苗族俗称汤粑)的习惯,一般是将玉米面放于水中浸泡,使之发酵做成酵米面。酵米面在长达10至30天的发酵过程中,*易产生毒性很强的米酵菌酸和毒黄素。其中,米酵菌酸是酵米面的主要毒素,它的耐热性强,经100℃煮沸甚至121℃高压高热也不被破坏,所以无论制成何种食品、采用何种日常的烹调方法都不能破坏其毒性,此类食物中毒发病急、病情严重、发展迅速,病死率高达40%至****,且至今尚无特效的治疗方法。若发现中毒症状后要立即停止食用,马上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咽喉部催吐,并进行洗胃和导泻,尽早尽快地排出毒物。凡吃过同种食物的人,不论是否发病,都应到医院检查对症治疗。在我国广西,广东,云南,贵州等地区,每年都有因为食用变质酵米面而引起的家庭中毒事件,为了避免酵米面中毒,**办法就是不吃变质发酵的淀粉制品和变质银耳。
五、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袋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六、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
七、在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平脸”的饭馆就餐。
八、在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十、节日期间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