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数据,与3月相比,今年4月,宁波市区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下降0.2 %;而与去年4月相比,宁波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5%。
与3月相比,食品类价格下降1.0%。受气温回升、供应充足等影响,鲜菜、鲜瓜果、海水产和鸡蛋等菜篮子商品价格继续回落。其中,鲜菜、鲜瓜果价环比分别下降6.5%和5.3%;海水鱼、虾蟹类价格分别下降4.9%和2.8%;鸡蛋价格下降3.1%;猪肉价格下降2.0%。
工业品价格下降0.1%。其中,液化石油气价格下降4.4%、清洁类化妆品价格下降3.2%、首饰价格下降1.8%;服装类价格上涨1.3%。
CPI构成中的旅游等相关服务价格则上涨明显。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5%。受4月初小长假和中旬“广交会”召开等影响,飞机票价格大幅上涨20.0%;受3月中旬出租车恢复加收燃油附加费滞后影响,出租车价格上涨2.3%;修理服务价格上涨1.8%。
钱江晚报记者 段琼蕾